一、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
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在于:
1.概念不同,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,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;
2.责任承担不同,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,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,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。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。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二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
1.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;
2.在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、履行义务;
3.法人可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,具有双重职权。
三、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
1.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2.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事强制措施的;
3.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;
4.因贪污贿赂罪、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不超过5年的;因其他罪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不超过3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不超过5年的;
5.作为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、经理,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,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3年;
6.作为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,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3年;
7.个人负债金额大,到期未清偿的;
8.法律、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。